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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師完成結案陳詞,郭炳江離庭時笑容滿面(圖片來源:香港大公報)
  中新網11月19日電 據香港《大公報》報道,香港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貪案,次被告郭炳江完成結案陳詞。郭炳江代表律師克萊爾(Clare Montgomery)強調,新鴻基成立以來一直靠實力取得成功,不會突然依賴“線眼”來獲得優勢。
  克萊爾更指,控方開案至今,從未能明確指出,郭炳江曾經從許仕仁身上獲得過什麼好處,認為控方只是依賴猜測,將郭炳江高薪厚待許仕仁說成是行賄行為。她希望控方不要依靠猜測來斷案,否則不能彰顯公義。
  18日,克萊爾進行第二日陳詞,她指控方開案至今,只是單方面質疑郭炳江厚待許仕仁的目的。雖然控方指,在馬灣、西九等發展項目上,郭炳江透過許仕仁獲得政府內幕資料,不過已發生的事實顯示,新鴻基在馬灣項目上損失134萬元。
  而許仕仁在任司長期間,提倡設立獨立的西九管理局,不單令許仕仁失去西九發展的控制權,更提出多項足以令投標者虧蝕的發展條款。克萊爾表示,如果許仕仁曾收賄,根本不會如此行事。
  若行賄不會留紀錄
  對於控方指,在2005年及2007年時許仕仁的確分別收過兩批款項,後因行賄被揭發,郭炳江和許仕仁才虛構“秘密薪酬協議”來解釋賄款。
  克萊爾解釋,郭炳江早已承認2005年款項存在,並留有交易紀錄,因此有關款項是“秘密薪酬協議”的一部分。
  克萊爾稱,如果真的有心行賄,兩人絕對不會在許仕仁上任司長前一個月才交收賄款,而且不會用支票交收款項,而是用現金交款令金錢流向更為隱密。
  至於2007年的款項,是經過迂迴的路徑流入許仕仁戶口,控方只能證明該筆金錢由陳巨源戶口流出。控方一直捕風捉影地指,郭炳江給予陳巨源的花紅及慰問金的總金額,與流入許仕仁的款項金額相同,卻從無證據顯示該筆金錢是來自郭炳江。
  稱兄弟無權力鬥爭
  克萊爾又反駁道,控方指郭炳江借用郭氏三兄弟權力鬥爭事件來脫罪。她強調,三兄弟從無出現過權力鬥爭,2008年郭炳湘被罷免,只是因為他情緒病惡化,此事就連郭氏的母親鄺肖卿亦認同。
  她重申,罷免事件起因是母親認同郭炳湘需因病退休,而下達罷免決定的是集團董事局,當年郭炳江更力保郭炳湘保留公司董事一職,事件反映郭炳江無心爭權。
  最後,克萊爾回應控方指郭炳江為人自私及撒謊的說法。她說,郭炳江有天生聽覺缺陷,令他成為一個單純慷慨的人,加上家庭教育有方,令他成為一個處事不求名聲、名利的人,有別於傳統富家子弟。克萊爾形容,以郭炳江的品性,根本不會做出行賄事件。
  (原標題:香港前政務司長涉貪案 律師:控方不要猜測斷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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